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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系统操作说明
 
By:BUILDING&NET NU&NET    Date: 2020-02-21 00:00:00.0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系统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21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统称中介超市)操作,明确业务办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8〕53号,以下统称《暂行办法》)中关于中介服务机构入驻、选取、合同管理与服务、信用管理和咨询投诉等方面操作说明如下:

一、入驻流程

(一)入驻办理

1.入驻原则

中介超市遵循“开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以注册方式入驻中介超市,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遵守中介超市的监督管理规定。

中介服务机构未遵守入驻承诺的,如涉嫌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如造成相关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入驻条件

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资格)条件,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

3.办理流程

1)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入驻中介超市前,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办理单位注册,账号可信等级要求为五级(原L3)。

2)中介服务机构访问中介超市门户网站(https://zjcs.gdggzy.org.cn),在首页点击【中介机构入驻】选择【中介机构入驻】按钮,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后,按要求填报机构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信息、业务授权人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签订承诺书,提交入驻申请。

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申请填报的信息包括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性质、住所、资质(资格)证书及其等级和有效期、法定代表人、业务授权人、从业人员及其执业(职业)资格信息等内容。

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授权人和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以上单位任职,系统自动核验填报的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否已登记存在,若已存在,则无法提交下一步操作。

3)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入驻申请后,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对有关内容和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核查。中介服务机构可通过入驻办件号进行进度查询。

注册地为省外和省本级的中介服务机构,由省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负责核查;注册地为市、县(区)级的中介服务机构,由注册所在地市、县(区)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负责核查。

4)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核查通过后,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在“信用广东网”和中介超市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中介服务机构自动入驻中介超市并收到短信通知。

4.申请材料

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入驻申请时应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对应环节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
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广东省内机构可选择调用本机构营业执照电子证照,无需重复上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承诺书
下载系统提供的《承诺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资格信息
资质(资格)证书
提供单位相关资质(资格)证明

广东省内部分企业可选择调用本机构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无需重复上传。

业务授权人信息
业务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业务授权人社保记录
提供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授权人近3个月内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记录。

广东省内机构可选择核验人员社保信息,核验成功无后需上传社保记录。

中介服务机构授权委托书
下载系统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从业人员信息
从业人员身份证
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从业人员社保记录
提供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近3个月内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记录。

广东省内机构可以选择核验人员社保信息,核验成功无后需上传社保记录。

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证书
提供从业人员有关执业(职业)资格证明。


(二)变更办理

1.办理原则

已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资格)和执业(职业)人员注册等信息发生变更、更新等,应及时在中介超市系统办理变更。如因未及时办理变更,造成机构相关损失的,由机构自行承担。

2.办理流程

1)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我的资料】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应变更信息,提交变更申请。

2)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后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进行形式核查,核查通过变更信息才能生效。

(三)离场办理

1.办理原则

已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办理离场,离场后其在中介超市的档案信息继续保留。凡离场的中介服务机构,2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入驻。

2.办理流程

1)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更多操作】栏目点击【我要离场】,按要求填写离场原因、上传离场声明附件,提交离场声明。

2)离场声明提交后立即生效,无需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核查通过。生效后中介服务机构无法再次登录中介超市系统进行操作。

(四)清退情形

各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定期巡查已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并在中介超市管理工作台登记日常检查情况。发现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以下不符合入驻条件情形之一的,在2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提交处理建议,并按照本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决定执行清退:

1)不具备已入驻中介服务分类所需资质(资格)要求的;

2)资质(资格)被吊销、失效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暂停或责令不得开展中介服务的。

凡因不符合入驻条件被清退出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具备条件后可再次申请入驻中介超市。

二、选取流程

已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开展从业活动,自主参与竞争。

(一)选取方式说明

中介超市目前提供四种选取方式,其他方式经省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确认后进一步完善:

1.直接选取

项目业主指定1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中选机构。直接选取规则说明如下:

1)项目业主填报有关项目信息,指定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核查通过后发布采购公告,系统向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出报名邀请短信。

2)该中介服务机构在采购公告时限内登录系统报名后,由项目业主在采购公告确定的选取时间确认该机构中选。如该中介服务机构未的采购公告时限内完成报名,系统自动作项目无效处理。

2.竞价选取

项目业主按照不高于相关收费标准的原则,在采购公告中确定中介服务初始价格和最低限价。在符合条件且报名参与竞价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由中介超市系统按最低报价或下浮率最大中选原则自动确定中选机构。竞价选取规则说明如下:

1)符合条件且报名参与竞价的中介服务机构,在采购公告规定的竞价选取时间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开始网上竞价,30分钟内无有效报价,系统自动作项目选取无效处理。

2)采用竞价选取方式的项目,报名参与竞价的中介服务机构中仅有1家报价有效的,该机构自动中选。

3)竞价方式有“服务金额竞价”和“下浮率竞价”两种,采用服务金额竞价的,以降价方式竞价,要求每次出价价格下降幅度不得少于最低限价的2%;采用下浮率竞价的,以增调下浮率方式竞价,要求每次出价下浮率上调幅度不得少于最低下浮率的20%。

4)竞价设置延时报价功能,每最后5分钟如有中介服务机构提出有效报价的,自动延迟5分钟,在5分钟延迟时间内无其他有效报价,竞价结束,当前报价者为中选机构。如果报价达到最低限价或最大下浮率,系统进入5分钟倒计时,倒计时间内其他报名参与竞价的中介服务机构可继续报价,但报价仅为最低限价或最大下浮率。倒计时限过后,系统从报最低限价或最大下浮率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1家作为中选中介服务机构。

3.随机抽取

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从报名参与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中抽取1家为中选机构。随机选取规则说明如下:

1)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在采购公告确定的选取时间登录系统主持随机摇号,摇号设置时间为30秒。

2)采用随机选取方式的项目,仅有1家中介服务机构报名的,该机构自动中选。

4.“一选多”选取

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从报名参与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中抽取X家为中选机构。目前“一选多”选取方式只适用于"土地评估"服务类型的采购项目。“一选多”选取规则说明如下:

1)项目业主填报有关项目信息,设定选取X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在采购公告确定的选取时间登录系统主持随机摇号,从已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随机抽取X家中介服务机构同时提供服务(其中X由项目业主设定),项目服务金额由X家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平分。

2)报名参与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仅有M家(M等于X)的,该M家机构自动中选,仅有N家(N小于X)的,系统自动作项目报告无效处理。

(二)网上报名

1.办理原则

公开选取活动不接受现场报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介超市报名,并确定自身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且不存在以下回避情形:

1)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如果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未满足采购公告全部报名条件或者存在应当回避情形却未回避的,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结果告知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经核实后,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记为一般失信行为。

2.办理流程

中介服务机构在项目报名截止前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我的项目>可报名的项目】栏目查找相应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进行报名操作。

3.报名查看

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我的项目>报名的项目】栏目可查看报名是否成功。点击【查看报名信息】可查看项目相关报名信息。

4.撤回报名

报名成功的中介服务机构因故需撤回报名的,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报名的项目】栏目查找相应已报名项目,点击【撤销报名】进行撤回操作。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撤销申请。

(三)公开选取

1.网上竞价

选取方式为“竞价选取”的项目,报名成功的中介服务机构需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选取时间前登录中介超市系统,选取时间到达后,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我的项目>报名的项目】栏目查找相应参与竞价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开始网上竞价。每次出价应符合竞价选取规则要求。

2.中选通知

公开选取结果产生后,项目业主在1个工作日内登录中介超市系统进行中选结果确认。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根据项目业主确认的结果登记中选并发布中选公告。中选公告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签发加盖电子印章的中选通知书,中介服务机构可登录中介超市系统查看并下载。

3.放弃中选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主动放弃中选项目,应在选取结果产生后且中选公告公示期截止前向项目业主书面说明原因。经项目业主同意后,由项目业主在系统上办理中选结果取消手续,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确认后将取消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中选中介服务机构。

无故放弃中选结果的,经核实后,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记为一般失信行为。

三、合同管理与服务

(一)合同签订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经核实后,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记为一般失信行为。

(二)合同备案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我的项目>中选的项目】栏目上传对应项目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办理合同备案。依法应当保密的合同除外。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完成合同备案后,应及时通知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进行合同确认并公示。

(三)服务履行

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范围、时限向项目业主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经核实后,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记为一般失信行为。

(四)服务成果备案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应及时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中介专属网页的【我的项目>服务的项目】栏目上传对应项目的服务成果原件扫描件,办理服务成果备案。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合同内容除外,

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完成服务成果备案后,应及时通知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进行服务结果确认,并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信用管理

(一)一般失信行为处理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在中介超市系统进行一般失信行为登记,并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失信登记情况:

1)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无故放弃中选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

2)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项目业主增加服务费用的;

3)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4)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因服务成果不符合从业规范要而被行业主管部门退回的;

5)存在应当回避情形却未回避的;

6)法定代表人、业务授权人等联系电话和信息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

7)经查实未履行有关守信承诺的;

8)作为投诉人在中介超市1年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9)其他应记作一般失信的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超市出现一般失信行为1次的,系统自动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将其清退出中介超市。

凡因失信被清退出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2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入驻中介超市。

(二)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在中介超市系统进行严重失信行为登记,并在中介超市门户网站公示失信登记情况:

1)提供虚假材料、证照(伪造、篡改、转借、借用证照、挂靠)等入驻中介超市的;

2)不同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相同网络地址报名和办理业务的;

3)不同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为同一人或相同联系电话号码的;

4)与项目业主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而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

5)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贿赂项目业主、交易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

7)违法违规或违反合同规定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

8)利用监理、评审、审核等服务优势干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经营或要求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的;

9)捏造事实、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0)有严重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11)其他应当记作严重失信的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超市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系统自动将其清退出中介超市。

凡因失信被清退出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2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入驻中介超市。

五、咨询投诉处理

(一)咨询渠道

中介服务机构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各地市12345热线和中介超市系统提出咨询。咨询处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二)咨询受理和处理

各地市12345热线按照分级受理原则,受理本级中介超市咨询事项,并将省中介超市负责的咨询事项转至广东省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

各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处理本级中介超市咨询事项,并于受理咨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投诉渠道

中介服务机构可以直接向交易地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也可以通过中介超市系统投诉窗口提出投诉。投诉受理和处理结果按原渠道告知。

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中介超市系统投诉入口提出投诉的,应登录中介超市系统,在中介专属网页点击【我要投诉】,按要求选择投诉类型,填写投诉内容,上传投诉书等有关资料提出投诉。

1.投诉提出要求

中介服务机构提出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1)投诉人是相关中介服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

2)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明确的投诉事项;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部门作出投诉处理。

2.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所认为违反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或本办法的条款;

4)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必须以合法途径取得;

5)提起投诉的日期。

3.投诉有效期限要求

中介服务机构提出投诉应符合下列有效期限:

1)对入驻过程及结果的投诉,应在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作出有关业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公告、选取过程及结果的投诉,或者对其他参与选取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投诉,应在中选公告公示期满前提出;

3)对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事项的投诉,应在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作出有关业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投诉受理和处理

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中介超市系统提出投诉的,中介超市系统根据投诉事项类型,按职责分工进行转办。

各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受理和处理本级中介超市对入驻过程及结果、采购公告、选取过程及结果、合同签订情况、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合同履行情况、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投诉事项。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理本级中介超市违反有关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的投诉事项,包括对采购公告具有明显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中介服务机构所承接业务违反有关服务事项要求,违反资质(资格)管理规定,伪造、篡改证照等情形。

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中介超市系统填写受理意见。受理意见提交后系统以短信方式通知投诉人。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受理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在中介超市系统填写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提交后系统以短信方式通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除法定需保密的事项外,投诉处理结果在2个工作日在中介超市公布。投诉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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