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粤建市函〔2013〕167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本省辖区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单位。
二、检查范围
2013年元月1日后发出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广州市、深圳市检查项目各不少于15个,其余各市检查项目各不少于8个。
三、检查重点详附件1、附件2(市政工程参考使用附件1)。
四、检查程序
1.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填写《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表》(附件1),《工程勘察检查表》(附件2)和《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汇总表》(附件3)。 2.《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表》(附件1)、《工程勘察检查表》(附件2)由当地存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汇总表》(附件3)于2013年11月10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3.我厅将于年底前在各市检查的基础上,对全省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表》, 2.《工程勘察检查表》 3.《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检查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20-83133555,传真:020-833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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