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设为信任站点  
·会员服务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新闻资讯 | 招标频道 | 中标信息 | 采购频道 | 工程造价 | 考试书店 | 设计专区 | 工程快讯
拟在建项目
网站首页 >> 频道首页 >>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通知书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通知书
 
By: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NU&NET    Date: 2014-12-03 16:44:14.0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通知书

粤建质函〔2014〕2250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今年11月10日,你市南海区新怡智逸大厦工程发生一起基坑坍塌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的有关规定,现启动挂牌督办程序,对你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27日,为期3个月。挂牌督办期间,你单位应按如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整治工作步骤和措施等。
(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应专门组织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和提出整治工作措施;分管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应亲自部署、研判、督办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应落实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力监管;按不少于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总数30%的比例组织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认真整改,做到整改到位。
(四)从本挂牌督办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每月向我厅书面报告一次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如你单位已经按上述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并取得如下成效:
(一)挂牌督办期限内,本地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得到强化,对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挥了明显作用;
(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明显重视,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明显改善,随机抽查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可在挂牌督办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申请书、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我厅将根据申请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经核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即解除挂牌督办。此外,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地区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的有关规定,对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挂牌督办。
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材料请提交: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2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赵航,联系电话:020-83133589。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27日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发送邮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相关资讯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建筑智能工程施工、检测与验收规范》的公告 2018-12-19 00:00:00.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2017年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20名优秀选手荣获“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018-07-04 14:09:17.0
· 我省2018年1-6月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达88.8%开工率达88.8% 2018-07-04 00:00:00.0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6-29 00:00:00.0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1月至5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8-06-29 00:00:00.0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 2018-06-27 00:00:00.0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广东省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2014-12-03 16:43:07.0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4-11-25 11:05:52.0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4-11-25 11:05:03.0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 2014-11-25 11:02:33.0
   请稍等······
   【我要发表 评论 意见 纠错
用户名: 密 码: (不填为匿名)
昵 称: Email:
内 容:
验证码:      
注意事项:
1.发表评论请遵守互联网各项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请选择要发表的内容,本站包括 评论、意见、纠错
3.如果是会员,而且提交的内容很重要,请填写你的账号和密码,我们将会尽快回复。
4.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中国建设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政府采购中心‖中国建筑工程行业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首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会员申请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投诉建议
© 2002-2022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广东建设工程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粤ICP备 18051644号 公安部网络安全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0113020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