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7标第三批重要自购物资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ZQ-7-03 1.招标条件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以下简称广湛铁路)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及《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占50%。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设分公司广湛铁路站前七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7标第三批重要自购物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自广州站引出,向西经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终至湛江北站,新建双线400.1km。新设佛山、新干线机场站、新兴南站、阳春东站、阳江北站、马踏站、茂名南站、吴川站、湛江北站9个车站,预留湛江东站、阳西站。广州枢纽新建联络线等工程。新建湛江北动车所。项目建设工期5年,投资估算998.0亿元。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广州至三眼桥、三眼桥至佛山段设计时速分别为80、16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广州至佛山间根据设计时速合理采用;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佛山至湛江北段其它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2.3站前GZZQ-7标段工程概况: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站前工程GZZQ-7标,里程DK256+093.05~DK303+031.81,正线长度46.938km,其中桥梁23.224km/28座,特大桥10座,路基23.713km。主要工程内容为:正线桥梁全部工程(桥涵基础、墩台、现浇梁梁部、预制简支梁、桥面系等),马踏站、阳西站路基工程相关工程,无砟轨道基础,无砟轨道板铺设,信号综合接地工程,大临工程(元山岭梁场及阳西铺轨基地),改移道路(不含等级道路)、改路沟渠等。 本标段里程范围内的正线桥梁全部工程(桥涵基础、墩台、现浇梁梁部、预制简支梁、桥面系等),马踏站、阳西站路基工程相关工程,无砟轨道基础,无砟轨道板铺设,信号综合接地工程,大临工程(元山岭梁场及阳西铺轨基地)等。主要工程内容有区间路基土石方335.39万断面方,站场路基土石方134.65万断面方。桥梁工程23.224公里,预制箱梁665孔,现浇连续梁10联,箱梁预制场1处。无砟道床95.362公里、粒料道床179597立方米,正线铺新轨398.976公里、站线铺新轨59.871km,铺新岔208组。 本标段工程总投资约27.29亿元。 合同工期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47.7个月。计划总工期1451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0日~2024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招标人所在对应上级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在公开网站媒介发布并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7日9时至2021年12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办理投标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CA证书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支付招标文件款经确认后,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款(投标人在缴费前应先注册,具体流程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投标人注册指南”的对应栏目。)。供应商在网上注册后,选择相应的项目(包件)将招标文件款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或电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如采用电汇方式,请将底单上传至招标公告4.2网站): 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标书款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自行在4.2网站下载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5.2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09时40分至2021年12月30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开标室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屏幕)。 5.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10时00分。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等媒体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设分公司广湛铁路站前七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中山火炬工业园中山大道与创业路交叉口 电话:15179116388 联系人:郑德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编:510040 联系人:王亚东、徐银珍(招标六部) 电话:020-66341785、18078825520 传真:020-66341989 2021年12月07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GC-01 钢材 盘条、圆钢、螺纹钢等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吨 11927 1.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材生产商或经销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度(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19年1月至开标之日)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钢材数量不低于1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 (2)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所代理生产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HPB300φ10以内至少一个规格型号、HPB300φ10以外至少一个规格型号、HRB400Eφ6~25至少一个规格型号、HRB400Eφ25外至少一个规格型号)近三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 (3)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函)或与生产商的经销协议(经销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代理经销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投标物资的制造商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若该制造商发生变更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在同一包件内经销商只能以一个的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2.01-2024.10(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中铁十局广湛铁路7标第一至第三项目部各管段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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